2020年12月14日 星期一
光泽县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告
2021-04-01 11:19:47  作者:   来源:光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肖练冰


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清明节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严防清明祭扫人员聚集而引发疫情风险和安全隐患,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我县清明祭扫工作向全县广大市民、群众发出如下通告:

一、适度开放公墓场所祭扫。4月3日至4月5日,在城区县殡仪馆(天宁仙园)实行限制性祭扫、控制人数等举措,祭扫人员根据公墓证上的位置编号按单双日时间(以各排为准,单号排为单日、双号排为双日。如“A区9—××”,安排单日时间,“D区10—××”,安排双日时间)做好祭扫安排。有关事项可详询县殡仪馆(天宁仙园)。


二、清明期间祭扫时间为每天 06:30-17:00,每位逝者的祭扫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凭公墓安葬证或相关凭证进入祭扫区,祭扫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小时以内。祭扫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通过手机扫码通行进入,部分无法扫码人员必须经体温检测后方可通行进入。祭扫人员做好个人健康管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好殡仪场所的环境卫生。


三、境外(含港澳台)和内地中高风险地区进入光泽,未经过14天集中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禁止参与祭扫活动。禁止体温超过37.2°的人员进入公墓祭扫。老年人、未成年人原则上不参与祭扫活动。


四、为减轻交通压力,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倡导祭扫人员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城区县殡仪馆(天宁仙园)祭扫。参与祭扫人员要严格遵守重点路段车辆管制的规定,服从现场交通指挥。


五、清明期间,严格控制在县殡仪馆(天宁仙园)办理丧事的人员数量,参与治丧人员的数量控制在10人以下,每次办理相关业务的丧属不超过2名。出殡送葬车辆控制在3辆以内,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缩短守灵时间。治丧人员前往殡仪馆均应佩戴好口罩,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经营,主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要求,自觉维护祭扫秩序。对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祭扫人员,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做好表率。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共同配合做好清明期间的疫情防控和社会安全稳定,遵守移风易俗的有关规定,防治“四风”问题,做到健康文明祭扫,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县殡仪馆(天宁仙园)联系电话:0599-7985801,0599-7951717 。



光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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