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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光泽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文旅局到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中国工农红军县独立团团部旧址等地,开展中秋、国庆节前革命文物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文物保护情况,详细询问了解文物主管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革命文物工作日常检查机制和革命文物“四有”和“五纳入”工作情况。同时,督查组重点对旧址灭火器材和电器线路安全、墙体安全等易松懈、易遗漏、易忽视、易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逐一检查。 “窗户老旧损坏,房屋存在渗漏情况,主管部门近期有没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县苏维埃旧址,督查组组详细询问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突出问题导向,重在发现薄弱环节,现场指出问题3个,后续将进行跟踪督导,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光泽县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是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红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目前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2处,可移动革命文物8件/套。其中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革命文物7处,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革命文物6处。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光泽县纪委监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政治监督内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我们要做实做细监督,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用好革命文物符号,让红色革命文化永续传承下去。”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督查组要求文物主管部门要落实文物保护的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加强革命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力度,避免发生文物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