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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民 须 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我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1年11月中旬进行换届选举。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顺利完成我县“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方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中国生态食品城”建设新篇章打下坚实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二、为了有利于组织选民踊跃参加投票选举活动,光泽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统一为2021年11月16日(农历十月十二,星期二)。 三、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人员外, 凡是在2021年11月16日(即2003年11月16日24时以前出生)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 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应主动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加选举。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为了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人在户不在或户在人不在的,必须取得户籍所在地证明以后,方可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四、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代表候选人名额以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为限。要把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能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具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能够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可的人推荐上来,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要经党委组织部门的考察审查。 五、我国宪法规定,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民主权利中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主要途径。每个选民应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珍惜自己的神圣一票,严肃、认真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选举期间,选民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须经得选举委员会或选举委员会授权的办事处同意,应以书面(含传真件)委托具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本选区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代选不得超过3人。选民本人不能书写选票的,可委托他人代写。接受代人书写和代为投票的受托者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选民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选区的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 六、对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必须依法制裁。搞好换届选举,是我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体选民应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使命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加换届选举活动,以实际行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积极的努力! 光泽县选举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