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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办法》(闽委工〔2022〕9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20-2023年度全省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工作的通知》(闽委工〔2023〕32号)要求,经宣传发动、自愿申报、实地考评、综合分析,确定将光泽县财政局作为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通讯地址:光泽县直机关工委(光泽县文昌路28号) 联系电话:0599-7937727 邮箱:gzxdgw@126.com 邮政编码:354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