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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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国节·清明】清明节前话“清明”
2024-04-03 09:28:40  作者: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编辑:张梦媛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杜绝各种封建迷信、奢侈浪费行为,崇尚节俭、文明、绿色、健康的祭扫新风,积极培育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光泽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廉洁过节纪律提醒,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弘扬清风正气,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吃公函”、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餐饮浪费,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在高档小区接受“一桌餐”宴请,搞“酒杯中的奢靡之风”;

(二)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名贵特产、购物卡,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

(三)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名贵土特产等节礼;

(四)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五)严禁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七)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九)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严禁不讲组织程序、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及外出报备有关规定,违反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

祭祀先人须守纪,厉行节俭树新风。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弦”,自觉把好“廉洁关”,带头移风易俗,文明低碳祭扫,廉洁安全出行,让廉洁之风更加充盈,清明之节更加“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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