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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纪念“九·一八”事变95周年,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并检验警报设施的战备性能,保持防空警报灵敏、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至10时组织全县防空警报试鸣。届时,将向城区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等三种警报信号,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秩序。 第一次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一长一短,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连续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第三次为解除警报,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上述每次报警的时间间隔为5分钟。 特此通告。 光泽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