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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 福州刚刚通知 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变 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 根据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政策规定 “家庭人均年收入 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征询统计部门数据 福州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009元 据此,现将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8009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8009元。新标准自4月17日起执行。 此前 福州中心城区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 公租房申请对象收入规定为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 5.3万元 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 5.3万元 此次调整后 意味着公租房申请门槛有所降低 或将惠及更多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