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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4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头条 报道光泽县纪委监委 规范村级工程建设相关经验做法 福建省南平市以光泽县为试点,实施“村工程乡代建”,由各村集体参股成立乡村建设公司,采取统一“派工派料”方式,承接各村50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建设项目。经南平市纪委监委全程指导,光泽县纪委监委探索实践“村工程乡代建”四全四促监督法,紧盯容易产生“微腐败”的“小工程”,构建起全覆盖、全方位、上下联动的监督平台。2024年以来,促使项目类村财增收600余万元,规范纠正资金发放284万余元。 与此同时,光泽县纪委监委将“村工程乡代建”融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督促职能部门统一绘制“项目建设流程图”,统一制定项目实施意向、建设信息、工料使用、竣工验收等公开模板,让群众看得懂。在每个项目现场设置二维码,让广大群众知道项目有监督、监督有人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