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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兴有带领执法检查组就光泽县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吴晖华参加座谈。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县行政服务中心、启天建设集团、县招商服务中心、青盛木业有限公司、圣农新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地,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办、发改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金融监管支局等相关部门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光泽县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所取得的成效。执法检查组指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提升县域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政务服务便利高效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事项清单、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加强省市县审批服务的沟通对接,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要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健全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强化法治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条例的贯彻执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 “证照分离” 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透明、规范。要优化评价标准,营造营商良好氛围。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作为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准,定期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措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