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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异地打官司“奔波辛苦”到“家门口”的公平正义 “跨域”十年,书写司法为民答卷 东南网11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苏依婕)一份缺少被告住址的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材料,在过去可能让当事人白跑一趟。如今在泉州,法院可通过内部协查依法补全信息,实现当场立案,让当事人享受到“免于提交”机制带来的便利。 从异地诉讼“来回跑”到“只跑一趟”,其间的变化,始于十年前的一次破冰之举——泉州在全国首创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从“一域突破”走向全国推广,深刻重塑司法服务的时空界限,将公平正义送到群众“家门口”,被最高人民法院誉为一项革命性的创造。 十年间,全省法院累计完成各类跨域事项服务200余万件次。如今,这项改革,正持续提升司法服务的效率与温度,为司法为民写下生动注脚。 破壁:从“自扫门前雪”到“全国一盘棋” 改革,源于对现实痛点的回应。 时光回溯至2015年1月12日,永春县一居民攥着一张3700元的欠条走进县法院。彼时,这笔拖了16年的欠款让他陷入两难:由于欠款方身处安溪县,不起诉,心有不甘;若起诉,往返两地的路费、误工成本可能超过欠款本身。 “不用跑远,在这里就能办。”让他惊喜的是,不到10分钟,永春法院通过泉州中院新推出的“跨域·连锁·直通”平台为他办妥跨域立案手续,并当场出具安溪县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经过两地法院调解,被告在开庭前自觉偿还了欠款。 短短10分钟,背后却是一场回应民需的艰难“破冰”。 安溪法院院长、时任泉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黄小丹告诉记者,在条块分割的传统诉讼格局下,各地法院往往是“自扫门前雪”,异地诉讼难、诉讼累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是在民营经济活跃、人口流动频繁的泉州,跨区域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传统模式已无法满足群众对便捷司法的迫切需求。 如何更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打破法院间制度壁垒、重构诉讼流程模式的构想应运而生。无经验可循,泉州中院率先探索,在全国首创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将全市法院连成一张协作网。(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除亲历性程序事项外,当事人可像在‘连锁店’一样,就近选择法院或人民法庭,通过其与管辖法院间的内部协作,享受无差别、标准化的诉讼服务。”黄小丹说,全市法院依托智能辅助系统,实现诉讼材料自动扫描、法律文书同步生成、不同法院之间文书批量电子签章、电子卷宗跨域流转,开启“家门口诉讼”“跨地区服务”的司法便民新模式。 然而,这一创举在推行之初,却面临内外部的诸多质疑:是否符合司法程序?会不会违背司法的亲历性要求?为此,泉州中院组织了大量调研论证,并多次邀请专家学者共同探讨,跨域诉讼服务的“泉州样本”逐渐落地见效。 改革从构想照进现实,并在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生命力—— 2015年10月,福建高院决定在全省各中院和基层法院全面推广跨域立案服务。各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并建立跨域诉讼服务联络员制度。全国首例跨地市立案、全国首例跨省立案……一个个“率先”在福建相继突破,人民法院“一盘棋”的诉讼新格局逐步形成。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 这项发轫于福建的改革探索,加速走向全国,最终在2021年实现全国四级法院和案件类型全覆盖。 赋能:从“跨域立案”到“全链服务” 全国推广并非终点。如何让“跨域”的便利,从立案的“最初一公里”贯穿至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福建法院的探索从未止步。 近日,一场因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争议僵持了近一年的离婚纠纷,被诉至三明市明溪县法院盖洋法庭。由于双方当事人身处明溪县和意大利两地,承办法官伊世杰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运用异步庭审平台开展审理。双方利用各自的碎片化时间,自主在平台上完成法庭调查、异步举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最终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在“八闽新侨乡”明溪县,涉侨纠纷多。伊世杰告诉记者,为解决跨境诉讼难题,三明中院于2023年初在全省率先打造跨网全流程异步审理新模式,依托智慧法院实现“跨境、隔空、错时”无缝对接,有效保障海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类似的探索在八闽大地多点开花,也为长期困扰法院的难题提供了新解法。 “共享调解”,汇聚跨市域解纷合力—— 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四地中院建立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特邀调解员资源共享和调解互认机制,81名来自各行各业的优秀调解员由此流动起来:可跨区域接受四地法院委派或委托参与案件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由法院审查并确认效力,高效助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打通异地执行“最后一公里”,让生效判决得以兑现—— 针对涉台案件“款项发放难、领取慢”的痛点,2023年,厦门海沧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跨海峡”便利支付机制,通过与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利用台湾地区分行客户信息库核实身份,让台湾当事人无需赴大陆开户,即可就近快速领取执行款。 厦门、泉州、漳州等五地中院和厦门海事法院共同签署了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执行联动框架协议,通过“线索互通、措施联动、纠纷共解”,着力破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困境。此外,福建法院还建立财产性判项跨域便民缴纳机制,支持执行款项跨区域远程缴纳,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 福建高院立案一庭庭长蔡向华介绍,乘着信息化建设的东风,福建法院自2020年来全面升级跨域诉讼服务机制,让跨域服务范围从立案向庭审、调解、执行等全流程深化,涵盖跨域材料收转、跨域文书送达和领取等86项服务内容,真正做到诉讼服务一站办、集约办、同城办。 拓维:从“法院内循环”到“社会大协同” 当互联网消弭地理边界,“跨域”的内涵也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拓展,从法院系统的内部协作迈向更广阔的社会协同。 去年秋天,一场跨省知识产权纠纷在电商平台悄然上演。福建省陶瓷艺术大师徐某的得意之作“福海升莲”被潮州某贸易公司仿冒侵权,仿品以不到正品十分之一的价格在网上销售。当事人随即将对方诉至法院。 德化法院通过泉州、景德镇、潮州三地中院所构建的知识产权跨域司法保护协作平台,快速启动前端联调防治、跨域诉讼联动等工作机制,在3天内促成争议双方和解,达成供销合作协议,变“侵权”为“授权”,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注重协同多方力量,福建法院将“跨域”的协同理念融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在基层一线,福建法院与邮政部门合作设立“法邮便民诉讼服务站”,将诉讼服务延伸到偏远乡镇,方便群众“家门口立案”; 在省际边界,宁德、南平中院与丽水、温州中院共同签署《廊桥文化遗产闽浙地区协同发展司法协作框架意见》,构建跨域廊桥协同治理机制,形成廊桥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合力; 在服务两岸融合发展方面,平潭法院与江苏昆山法院立足“平潭离台近、昆山台企多”区位优势,创新建立涉台案件跨域“融合法庭”在线调解机制,通过“大陆调解员+台胞调解员”协同模式,成功跨域调解450余起涉台纠纷。 时光辗转,“跨域”探索不断拓展,但“协同”的内核与“为民”的初心一以贯之。 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何丽新认为,跨域诉讼服务改变了传统诉讼服务限定地域、限定对象的思维定式,对诉讼流程进行重构、再造,从根本上破解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的难题。这项改革能从一地走向全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未来,我们将全面依托已上线运行的全国法院‘一张网’,持续打造升级回应群众所盼、满足发展所需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广泛、更全面、更普惠、更均等的司法服务。”福建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