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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举报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严厉查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光泽县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打击对象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的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 2、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 3、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前款所称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加其举办的活动前,务必注意核查身份,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提供的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方式 为了利于及时对上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时,请附上举报联系人、联系方式、举报时间和被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与人、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内容等信息。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欢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通过电话或邮箱举报,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县民政人社局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于依法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光泽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及时移交举报材料。 举报电话:0599-8373289 举报邮箱:gzxmzj@163.com 邮寄地址:光泽县二一七路161号 光泽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