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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公告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辖区内从事以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纳入备案管理范围: 1、殡葬服务代理、治丧策划主持、殡葬信息咨询; 2、殡葬用品代购及相关配套服务; 3、其他民间殡葬相关服务活动。 二、备案时间 1、在本辖区内开展业务的殡葬服务组织和个人,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主动完成备案申请; 2、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组织和个人,须在开展服务前完成备案; 3、备案信息(名称、地址、法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申请;停止经营的,须自停业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备案。 三、备案流程 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至光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人社综合窗口)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材料。提交材料前请先致电咨询,确认材料无误。 (一)组织备案需提交 1、《南平市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未注册组织需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经营场所证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 4、从业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质证明(如有);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服务项目清单及明码标价材料(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定价形式); 7、《文明殡葬服务合规经营承诺书》。 (二)个人备案需提交 1、《南平市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说明; 4、《文明殡葬服务个人从业承诺书》。 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中介代办诈骗。请直接前往县民政人社局指定地点办理,确保信息真实、流程合规。请各相关机构及个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促进我县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光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洪济路15号(民政人社综合窗口) 联系人员:周江建 张圳鑫 咨询电话: 13365091220 15759721939 举报电话:0599-8373289 光泽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8日 |